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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0262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南京市内金川河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南京市内金川河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内金川河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内金川河景观提升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编号:HXZC-2018152404

2、项目内容:本次景观提升地点为内金川河主流全线。根据2017年度南京市鼓楼区绿化设施普查结果,发现内金川河存在苗木老化、设施破损、人为破坏严重等情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提升措施、后续养护直至竣工验收等。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养护管理。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4.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平台下载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投标人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4008503300-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梁工

(2)联系电话:025-58760217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8.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拾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2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电汇、银行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 0801014210003230  

8.4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5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6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电话:025-58762120

9、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接受)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手续,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9月30日13时4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00分。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二楼会议室(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科长

联系电话:025-83756179

地    址:南京市幕府南路199号

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工   姚工

联系电话:025-58760217

传    真: 025-58760217

联系邮箱:130310613@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邮    编:210009  

15、公告媒体

15.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5.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6.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16.2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6.3如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限至2018年9月14日,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投标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发布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9月7日16:59

报名期限: 2018-9-10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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