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安小游园及小区门前绿地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大安小游园及小区门前绿地提升改造工程报建编号:1222104120170087 招标备案号:1217201809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8]09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小游园及小区门前绿地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1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36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366.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安小游园及小区门前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对大安小游园进行整体提升,提升面积共7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商业道延长线与三八河路交口及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大安小游园及小区门前绿地提升改造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为325万元,对大安小游园进行整体提升,提升面积共7000平方米。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增加种植行道树,广场、园路道路和游园外侧便道铺设便道砖,对大安小区入口两侧原有空地进行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0月18日 至 2018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9月17日至2018年09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宝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振茹 电话:022-69592057 传 真:022-695920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范洪祥 电话:022-59886510 传 真:022-59886510
日期:2018 年 9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王振茹 电话:022-69592057传真:022-6959205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