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麻涌镇村属陆生绿化统筹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麻涌镇村属陆生绿化统筹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东莞市麻涌镇村属陆生绿化统筹养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201809-12233196-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村属陆生绿化统筹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80,665.2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用户需求书
一、各村陆生绿化养护面积统计
村名 陆地绿化养护面积 (平方米) 1 麻一村 18000.00 2 麻二村 31216.00 3 大步村 41000.00 4 大盛村 34845.00 5 华阳村 7618 6 东太村 52835 7 麻三村 15800 8 川槎村 8067.10 9 麻四村 2000 10 南洲村 6630 11 新基村 82200.00 12 漳澎村 14420.00 13 鸥涌村 28000.00 14 黎滘村 12210 合计 354841.1
中标方在中标后1个月内可申请招标方和有关村对面积进行现场核定。 二、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一)专业绿化管工2人,园林相关中级以上职称1人(包括园林工程师或农艺师),资料员1人,一般养护人员40人(统一带反光标识的制服)。从业人员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岁,男性不得超过60岁。中标单位中标一个月内条绿化工人员规划方案提交招标单位审核。 (二)水车一部,车辆检测、环保及保险等以及司机须符合相关使用规定;油锯2把、长枝锯2把,其他绿化修剪工具齐备(包括水生植物修剪清运工具),吊车、铲车及挖机等设备要求随叫随到。 (三)每年至少施肥50吨(每年集中施肥4次,每次提前将肥料运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登记);常备杉、竹等支撑材料和沙等应急物资。 (四)洒水及喷灌系统、护桩、护栏、护树架、路基、花基、雕塑、坐凳等绿化设施清洁和维护;具备高空绿化作业能力。 三、管理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主要工作包括绿化修剪、树木支撑护理、清除杂草杂树、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灭蚁、绿化地形修复、绿化垃圾清理、突发事件(含人为和非人为)后绿化恢复、绿化带内垃圾清理,维护树木支撑和竹篱笆等绿化设施。公园绿地养护参照《麻涌镇公园绿地绿化养护规定》执行。 1、行道树树池不得有垃圾,树干在一级主支以下不得留有蘖枝蘖芽;道行道树树冠下沿不得低于一级主支高度,招标单位有权调整修剪高度。过大树木需进行冠幅控制修剪。每2个月检查树木遮挡路牌路灯情况,及时对遮挡路牌路灯的树木进行修剪。 2、绿化范围内无杂草,及时清除薇甘菊、菟丝子、寄生藤、篱栏网等有害植物。 3、按月修剪所有造形植物(避开成花期和开花期)。 4、及时扶直倾斜树木,做好支撑(支撑方式需经招标单位同意),树上无枯枝,发现死树无条件按原规格进行更换。 5、草皮草高度不得高于3cm,杂草不得低于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中草坪二级养护标准。 6、每周用水车将所有道路绿化冲洗一遍。严禁将绿化外尘土沙土铲至绿化内,若发现绿化内存在尘土沙土,则由绿化养护单位负责清理。 7、及时对管辖绿化就进行病虫害防治,包括白蚁等,绿化范围内不得存在红火蚁。 8、由于事故造成绿化破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现场处理和无条件恢复;由于事故或极端天气造成绿化破坏,由中标单位进行恢复,破坏严重着,可向招标单位申请援助,并由招标单位援助恢复绿化的成活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 9、中标单位中标后1个月内将绿化应急方案报招标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中标单位按章执行。 10、 在原有绿化带增加苗木前,招标单位应提前知会中标单位,种植后由中标单位无条件介入养护并承担养护责任。 11、 招标单位增加或减少中标单位绿化养护面积时,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派绿化工程师对移交范围绿化进行清点。 (二)个别品种养护要点 1、易惹虫害植物定期打药,原则上每月一次,主要种类有:垂榕、小叶榕、黄榕、樱花、秋枫、盆架子、葱兰、韭兰、龙船花、柳树、桃花、凤凰木等。 2、小叶榕:定时修剪气根,除特别安排外,将气根不得低于树干在一级分枝位置。 3、小叶紫薇:落叶期花后重剪至二级分支。 4、翅荚决明:落叶期花后重剪至基部20cm。 5、棕榈科及时将树上凋零叶片清除下来。 6、夹竹桃:盛花期后修剪至规定高度。 7、美人蕉:分别于每年7月份和11月集中修剪一次,修剪至10cm。 8、再力花:每年11月中旬修剪至10cm。 9、翠芦莉:每年11月中旬修剪至30cm。 10、芦竹:每年11月修剪至基部。 11、樱花:每次雨后检查根部是否积水,及时清理积水。 12、桉树:及时清理树干3m以下枯枝,对桉树林下落叶、死树、枯枝及时清理。 四、评分及日常巡查管理规定 1、中标单位资料员登记整理内容包括巡查和工作安排记录、招标单位指令、投诉整改和相关照片。 2、招标单位定时或不定时对绿化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养护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有权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位置拍照取证后进行扣款,每处100元,于当月养护费中扣除。 五、进度款支付 1、养护费用按月支付,分14期支付。招标方在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养护工作情况检查结果填写绿化养护考核评定书。中标方根据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有效足额养护服务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绿化养护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账户实时转账。 2、招标方定时或不定时对绿化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养护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有权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位置拍照取证后进行扣款,每处100元,于当月养护费中扣除。 3、每月评分参照市政绿化养护评分做法,100分制。每月评分95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养护费用;95分以下,以全部扣减的分数按每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1%扣罚养护费用。连续三个月达不到95分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即扣减当月费用=(100-所得分数)%×当月养护费用。
麻涌镇村属绿化绿化管理月度考核表 承包公司: ()月评分 日期:
绿化现场考核: 扣 分 办 法 各项分值 扣分 项目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草地、地被养护 (26)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 随机抽查10处(0.3m×0.3m方格为一处),有阔叶杂草的1处扣0.2分;草坪枯黄1处扣0.1分,扣完为止。 6
修剪平整。草坪高度控制在一级标准5厘米以下;绿篱按原设计高度修剪,不超过80cm,避开花期修剪。 未按规定修剪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10
无缺苗、无黄土裸露、积水 草坪、地被缺失,裸露面积超过1平方米扣0.1分,扣完为止,积水1平方米扣1分(少于1平方米处按1平方米计)。 10
树木养护 (全范范围检查) (16) 乔木无枯枝、残枝; 乔木枯枝、残枝超过10厘米的每棵扣0.2分,扣完为止。 4
苗木无死亡或缺失; 检查胸径15(含15)cm以上的苗木死亡或缺失1株扣1分,胸径15cm以下的苗木死亡或缺失1株扣0.5分,扣完为止。 8
苗木无倾斜; 倾斜1株扣0.2分,扣完为止。 4
病虫害控制处理(10) 及时上报病虫害情况和预防措施;当有病虫害发生时及时处理和上报处理措施。 未及时上报相关病虫害情况扣2分。病虫害为害明显,未有效治理,每一棵树扣0.2分(古树名木或根茎超60cm树木每棵树扣5分) 6
发现红火蚁窝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4
绿地卫生清洁 (28) 做好保洁,未发现垃圾连片或石块的地方;(检查50m×50m范围) 垃圾连片,每处扣0.5分,石块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4
绿化修剪的枯枝干叶等,集中整齐放置,及时清理; 未能集中堆放、及时运走和清扫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4
水肥、松土管理 (10) 做好浇水排涝管理,按季安排施肥。 有板结现象、草皮或地被干枯,每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未检查出埋施肥孔、沟内,存在复合肥粒或有机肥的,1株扣0.5分,扣完为止。 10
投诉(10) 工作到位(包括人员设备),迎检突击及时,没被批评或投诉。 被批评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分;影响恶劣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说明:1、甲方保留对本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2、每年总分累计3个月或以上评分在80分以下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被检片区承包公司派员陪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记录打分、现场签收等方式进行。 考核人员签名: 承包单位责任人签名: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现场报名须知: 1、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姚会奇,联系电话:0769-28330604。 供应商可以通过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查询资料,如库中没有供应商资料的,无论之前是否参与过政府采购项目,均须按东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发出的《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有关要求建档入库(详情请自行查看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重要公告”)。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的仍然需要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 2、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1、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完成建档入库;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http://www.gdgpo.gov.cn)。因供应商未完成建档入库或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如有资质等要求的,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特定资质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1日 至 2018年09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郭耀明联系电话:0769-88232182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桂新 联系电话:0769-88822440(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联系人:郭耀明联系电话:0769-88232182传真:0729-88232182邮编:523000(三)采购人: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01室联系人:黄桂新联系电话:0769-88822440传真:0769-88822440邮编:523000
发布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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