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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0312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含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民警体能训练馆)项目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景观绿化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含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民警体能训练馆)项目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景观绿化工程

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含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民警体能训练馆)项目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含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民警体能训练馆)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16〕3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旺一路东侧、炎黄大道南侧
2.2工程规模:沥青道路约550平方米,排水管道约160米、管径DN200及配套绿化等。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道路、停车位、室外排水、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8年1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投标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 年1月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1、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招标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2、3.3、3.5、3.8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获取诚信库中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3.7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1日开始,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5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均未参加开标会议;
(3) 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epointweb)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www.lszbb.com)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款评标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入围
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文件。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招标人将采用均值入围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计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15家入围(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的8家进入评标程序)。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上(或以下)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可作调整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初步评审
按照投标人须知6.5款的规定,对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
三、详细评审
按照下述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计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 0.9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96.5%、97%、97.5%、98%;
Q1、K1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8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 0.9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和评标入围结果重新确定两种情形可作调整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评标价低的排名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的投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8.注意事项
8.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8.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13770370470)、王虎(13852330837)联系;
8.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8.5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会议。
8.6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7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涟水县红日大桥西首北侧        地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江苏永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亚军                        联 系 人:  张付洋                
电    话:13952350837                   电    话:0517—82382576、189365117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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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报名期限: 2018-9-12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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