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陆家堰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市政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姜山镇陆家堰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市政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陆家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陆家堰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市政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鄞三居办【2018】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陆家堰村
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陆家堰东入口提升工程,村庄文化广场改造,河南河北滨水巷4个节点改造,上郁滨水古树改造,公交站改造,许家桥停车广场改造,村庄主道路白改黑,滨水街巷路面铺装改造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2190万元
招标控制价:5916005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补助、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景观绿化改造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市政项目入围单位;
3.1.3投标人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 ,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陆家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姜山镇陆家堰村;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陈晓露、沈滋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