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编号: 290405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9月19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新安县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0:1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8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20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1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9:30开标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预算金额¥39.549432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涛项目联系电话67119333采购单位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7119333代理机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37997057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李村镇李韦路道路绿化工程
2、审批编号:洛新政分采【2018-09-57】
3、投资规模:395494.32元;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2、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注: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即四表一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
 3、谈判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领取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
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查询信用记录,
4)、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备注:上述材料需携带原件,留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系人:刘涛           电  话:67119333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3室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18937997057

                                                  2018年9月18日

报名期限: 2018-9-19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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