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编号: 290412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附件二: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8]258号、增发改投[2018]112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现对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020-8285384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四、项目概况: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对朱村街三个地铁站(凤岗站、朱村站、山田站)出入口周边配套交通衔接以及周边环境景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地铁周边地块的交通衔接、景观建设以及地铁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其中凤岗站总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朱村站总面积约为2.3 万平方米,山田站总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园建工程、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凤岗站(原朱村站)、朱村站(原朱村东站)、山田站(原象岭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地铁周边地块的交通衔接、景观建设以及地铁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其中凤岗站总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朱村站总面积约为2.3 万平方米,山田站总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园建工程、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等)及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以要求,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招标人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6)现场三通一平(道路、供电、排水、场地平整)。3、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6863.82万元,预计发包价:¥5298.35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4681.34万元、工程勘察费¥46.81万元、工程设计费¥154.32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23.41万元(指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基本预备费¥392.47万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22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0月22日9 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时00分。2.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 时00分。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投标时按招标公告附件三格式提交承诺书,则视为满足要求。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的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8.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2者不得重复兼任。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设计施工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手续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预备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异议受理电话:020-82853849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8号。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二十、其它1、 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2、 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3.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朱村街地铁21号线地铁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项目名称: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优化等工作。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诺书投标项目名称:致:我方承诺若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将其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若投标人完全满足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则不需递交本承诺书。

报名期限: 2018-9-20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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