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 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雁发改审批〔2018〕1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18〕1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80731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新店村和罗成村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3545亩。1、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囤水田65根;新建蓄水池64口;新建排水沟5174米。2、整治机耕道5174米 ;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有范围 ; 2.4质量目标:合格 ;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2015 年至今至少完成0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9月21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09月25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11日 09点00分 ,地点为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国桢街86号
邮 编:
641309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26021046
传 真:
028-2602104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28-87582997/13981943002
传 真:
028-87582997
电子邮件: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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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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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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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