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
项目规模:该工程由主要道路扩建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监控路灯提升工程、公交车站4座、垃圾房分类10座、垃圾房改造3座、卫生服务站计警务室内墙塑料板面板面积约660平方米、全村立面改造等组成,其中主要道路扩建工程包括面积约4200平方米的水泥路改造、长度约1600米的道路侧石及400米长水沟盖板的改造;景观提升工程包括公园绿化、景观、160米长围墙改造、1000米长成品竹篱笆、30只花箱和塘渣回填等,全村立面改包括面积约29000平方米的外立面改造,新增老年活动室门楼、61米长围墙改造、办公楼门头和钢结构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460690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拨款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下)施工预选承包商入围房建项目入围的单位。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 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3.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456号盈升大厦12楼
联系人:肖工
电话:18969894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