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09月21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品目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港口工程/水工建筑物 采购单位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5:3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21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08:30招标文件售价¥55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tfwzx.gov.cn)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3)预算金额¥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志伟项目联系电话13215086661采购单位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丰美路966号8#楼40号店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0594-2628532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5550575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E350301030110011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132150866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丰美路966号8#楼40号店面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4-2628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594-555057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E3503010301100113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木兰溪城区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北岸口袋公园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已经由市政府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勘察、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木兰溪北岸。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对木兰溪北岸环境生态环境修复和提升、关键节点停车场、口袋公园、配套设施等建设、北堤滩地步道、球场和健身设施建设、上下堤台阶布置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木兰溪北岸城区段,北到滨溪北路,南至北堤迎水面,西到城港大道,东到岳公桥(具体范围详见地形图)。 2.4项目总投资估算最高限价:3500万元(下浮前)。 2.5工期要求: 2.5.1设计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5.2施工工期:80日历天。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天扣费5万元,上不封顶。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4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无需)。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主办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或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缴纳。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5执业证书上有体现单位名称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执业证书无法体现企业名称的,应当额外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会保险费证明(养老保险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否则社会保险证明无效。 3.3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执业资格。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文件,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人自2018年 9 月 21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ptfwzx.gov.cn/fwzx)、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ptfwzx.gov.cn/fwzx)招标公告发布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4.2 招标文件提供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无需购买或报名登记。 4.3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历天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前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副本封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领取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于17:30。 5.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70 万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根据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6.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人(牵头单位)开户行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加盖银行法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方可有效,其它方式不予认可。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1:904021001001000018600600000003 开户行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2:93500501001055889200004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E350301030110011300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8时30分,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进行。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7.2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必须通过投标人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同时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为准)。 7.3本项目投标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等)均采用(书面形式递交)。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丰美路966号8#楼40号店面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4-26285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4-555057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无需)。(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售价:¥5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00 秒前,登录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tfwzx.gov.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3)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