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下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瞻岐镇岐下洋村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瞻岐镇
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58404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瞻岐镇岐下洋村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绿化景观工程,墙绘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
月,即2018年6月、7月、8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该凭证上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2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
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3.3其他要求:
3.3.1专职安全员一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金额:叁万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方式汇出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帐号:81300101302100968
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 日16时00分(具体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一楼开标室(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下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书记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传真:0574-8741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