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YLCZG20182007-F招标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YLCZG20182007-F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12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崇左市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5:5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预算金额¥3508.77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晖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编号:YLCZG20182007-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扶发改字[2018]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绥县同正大道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编号:YLCZG20182007-F 建设地点:扶绥县同正大道 建设规模:拟对同正大道进行绿化亮化提升改造,道路长约4000米。建设内容为同正大道沿线绿化工程、亮化工程。 合同价估算价:约3508.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3442.77万元,工程设计费用约6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20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项目总承包工期预计从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 2.2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范围:同正大道沿线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 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类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均可于2018年10月19日18时00分止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 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 )下载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20% 支付,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崇左市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521999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空港大道空港大厦 地址:崇左市德天路105号(崇左市水产畜 牧兽医局二楼) 联 系 人:王 工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 0771-7500677 电 话:0771- 7833699 传 真:0771-7836658
2018 年10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8.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8: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