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编号: 290662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贵州
工程名称:

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边饶镇岜饶村路灯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YC201809-063号-1


  3、项目序列号:JYC201809-063号-1


  4、项目联系人:杨光禧


  5、项目联系电话:18748821406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边饶镇岜饶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保证金备注事项: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整(¥8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元
 (4)最高限价:48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调试。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望谟县边饶镇(详细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人须提供灯杆底座以上1米高,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灯光源、蓄电池(带蓄电池)、太阳能路灯控制器、附件样品一套。如提供的样品跟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不符(样品优于技术参数的除外)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的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8.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6、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8.7、投标人须提供灯杆底座以上1米高,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灯光源、蓄电池(带蓄电池)、太阳能路灯控制器、附件样品一套。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证明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证明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0-16 09:00:00至2018-10-22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0-23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0-23 10:00:00



  12、开标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0-16 09:00:00至2018-10-23 10: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望谟县边饶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望谟县边饶镇
项目联系人: 杨光禧
联系电话: 1874882140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示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项目联系人: 李付平
联系电话: 13595961110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期限: 2018-10-16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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