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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0696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重庆
工程名称:

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8】249号文(项目代码:2018-500236-78-01-0277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辽宁省对口援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鹤峰乡两河口场镇。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工程占地面积:35966m?、绿化面积:26803m?,场地整治土石方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场坪铺装;挡墙和矮墙建设;树池和座凳建设;纪念碑建设;廊道建设;排水沟建设和景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树木栽植、麦冬种植、草坪种植;电气工程的太阳能灯和庭院灯的购置安装等。总投资约443.31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鹤峰乡滨河文化广场及山体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且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价格可能低于成本,可能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须要求中标候选人另行提供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对不按规定提供保证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支行
账户: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3801010120010012021  ),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5. 投标保证金
对有串标、围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确认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还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10月19日17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8年10月23日17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奉节县鹤峰乡场镇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19-8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人:肖航




 电
 话:18223640988


 电
 话:13996610318


报名期限: 2018-10-18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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