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17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区域房山区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7日 14: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预算金额¥365.68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601078538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孟一 010-89350645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C169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15601078538
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BJHQ-2018-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6010785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贾孟一 010-893506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156010785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C169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沟域经济建设项目—十渡沟域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平峪村。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当地植被覆盖率,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为人民生产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空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项目预算:365.68万元; 工 期:284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如在继续教育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5.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1560107853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发。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