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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0885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8年11月01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5:33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5:00  至  2018年11月06日  15:00预算金额¥184.85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项目联系电话13306023899采购单位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06023899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杨桥花园2号楼7层03.04.08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20885565、13358380896


                   受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委托,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200]JXG[TP]2018001、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200]JXG[TP]2018001
   2、 项目名称: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道路工程(同安段)苗木迁移服务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谈判保证金11-1其他林业服务1(项)1848500否18485003697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谈判响应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谈判小组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8)进口产品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1.2本项目禁止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1.2本项目禁止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1.3迁移苗木工程量清单项目区块A埭头溪桥南北地块中的工程量清单任务因时间紧急已经由厦门市绿化工程处工程部(采购人下属国企)完成,该部分费用为39.34万元(以实际决算审核为准,审核时按照39.34万元进行报审),含在本项目报价中,谈判时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人若获得成交,应按采购人指令,在经市财审中心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通过审核后按该部分审核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厦门市绿化工程处工程部,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1.3迁移苗木工程量清单项目区块A埭头溪桥南北地块中的工程量清单任务因时间紧急已经由厦门市绿化工程处工程部(采购人下属国企)完成,该部分费用为39.34万元(以实际决算审核为准,审核时按照39.34万元进行报审),含在本项目报价中,谈判时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人若获得成交,应按采购人指令,在经市财审中心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通过审核后按该部分审核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厦门市绿化工程处工程部,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2.1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成交后进场施工前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起挖苗木严禁使用机械挖掘,起挖土球不得少于三倍胸径且最小不得小于高35cm*宽40cm。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否者作无效报价处理。★2.1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成交后进场施工前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起挖苗木严禁使用机械挖掘,起挖土球不得少于三倍胸径且最小不得小于高35cm*宽40cm。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否者作无效报价处理。★4.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84.8万元,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属无效报价。报价人的最终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报价人应做合理说明,该材料最迟于谈判结束10分钟内递交,否则将作报价无效处理。★4.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84.8万元,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属无效报价。报价人的最终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报价人应做合理说明,该材料最迟于谈判结束10分钟内递交,否则将作报价无效处理。★4.2.1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4.2.1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4.3、质量要求4.3.1、苗木起挖的土球要求: 按树木的胸径3-5倍土球进行起挖且土球最小不得小于高35cm*宽40cm,如遇容器苗、裸根苗或特大乔木可报告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调整和计量。对于未按最低标准起挖和种植的行为,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不力行为进行3000-20000元的扣罚,扣罚金额计入最终决算进行扣除。 4.3.2、苗木运输过程中的要求: 苗木运输过程做好相应保护措施,确保苗木树干、土球和冠幅完整,不得随意挤压、野蛮装卸,对于任何未按规范装卸、运输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按实记录,按苗木实际价值进行扣罚。三次以上屡犯不改,采购方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3.3、苗木的种植要求: 严格按照《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种植。 4.3.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3.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注: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否者作无效报价处理。★4.3、质量要求4.3.1、苗木起挖的土球要求: 按树木的胸径3-5倍土球进行起挖且土球最小不得小于高35cm*宽40cm,如遇容器苗、裸根苗或特大乔木可报告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调整和计量。对于未按最低标准起挖和种植的行为,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不力行为进行3000-20000元的扣罚,扣罚金额计入最终决算进行扣除。 4.3.2、苗木运输过程中的要求: 苗木运输过程做好相应保护措施,确保苗木树干、土球和冠幅完整,不得随意挤压、野蛮装卸,对于任何未按规范装卸、运输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按实记录,按苗木实际价值进行扣罚。三次以上屡犯不改,采购方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3.3、苗木的种植要求: 严格按照《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种植。 4.3.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3.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注:报价人应对本条款予以承诺,否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1-01 15: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06 15: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11-0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8号收标窗口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11-09 09:0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8号收标窗口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2号
       联系人姓名:黄卓青
       联系电话:1330602389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杨桥花园2号楼7层03.04.08室
       项目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720885565、1335838089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11-01

报名期限: 2018-11-2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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