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康居名城二期安置小区项目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
信息编号: 290942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康居名城二期安置小区项目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康居名城二期安置小区项目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

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复【2016】2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康居名城二期内部道路、排水管道、景观绿化等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162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726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360平方米,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内部道路、排水、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3.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20万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原件缺一不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单位须为满足本文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还应分别满足本文件对于投标人的要求。
注:1、投标人开标现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但必须通过淮安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报送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应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书的原件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涉材料录入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2、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他各成员的相关资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但无法录入企业诚信库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请各投标人至“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或业务登陆界面下方,下载最新版招投标工具及CA 驱动。各投标人在试运行期间务必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应急使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1、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2、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 16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采用均值入围法;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璐           联系电话:1805238906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月         联系电话:0517-83669113,15351736620  
文件正文PDF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报名期限: 2018-11-6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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