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废弃采石坑(1# 4#、9# 12#)复绿工程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废弃采石坑(1# 4#、9# 12#)复绿工程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废弃采石坑(1# 4#、9# 12#)复绿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1/12
项目名称: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废弃采石坑(1# 4#、9# 12#)复绿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49.63万元 工程造价: 593.15910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8]20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本攀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9982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本攀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99829
招标代理单位: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志超、李文瑶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1996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金家岭山的1号、2号、3号、4号、9号、10号、11号、12号等共8个废弃采石坑进行复绿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危岩体清理、回填蓄坡、坡脚修建挡土墙、植树绿化、栽植攀援植物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的单位为主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单位上五年度两个专业至少各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联合体中各方提供业绩均有效;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3.同类工程界定:同时具有单项合同额在695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环境类治理工程和单项合同额在251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4.中标单位须能自主协调与周边社区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中标单位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各个采石场的施工进场和施工清理均由中标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