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大道(王安石大道-纬九路)绿化及道路主路口渠化提升工程(EPC) 招标公告 文昌大道(王安石大道-纬九路)绿化及道路主路口渠化提升工程(EPC)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赣建高新抚招字[2018]第G3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大道(王安石大道-纬九路)绿化及道路主路口渠化提升工程(EPC)已由抚高新经审批【2018】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约 5700万元,招标人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及道路主路口渠化提升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文昌大道(王安石大道-纬九路)绿化及道路主路口渠化提升工程(EPC) 2.2项目地点:北起安石大道、南至纬九路。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价约570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亮化、绿化、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电子监控设备等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道路、亮化、绿化、标志标线、标识标牌、电子监控设备等工程所有施工图纸上的项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 12 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及设计资质: 3.2.1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6省外企业参加本次投标的应当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要从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均不得参与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施工单位需提供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 5.2 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10 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岭大道2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2794599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988号GD名人国际A座2单元17楼-3-4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55915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