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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1085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11-17 00:00
萝岗新城外环路A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 2018年   月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2018]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一期)一标绿化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28208987项目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29809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赵工      联系电话:17722857253/18926291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03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一标工程西起永九快速互通立交,止于九龙大道,主体工程全长约 3.2公里,设计里程K4+800~K8+000,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 80km/h,红线宽 45 米,双向八车道。目前主体工程正在施工中。本次知识大道一期一标段市政道路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绿道、景观照明、绿化给水、园建配套等。投资总额约5200万元。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编号】: JG2018-7210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知识大道一期一标段市政道路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绿道、景观照明、绿化给水、园建配套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招标控制价为:约3900万元,最终以建设业主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2月13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九、报名、递交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1、报名、递交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3日10时00分。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12月13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3日11时00分。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00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 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 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或景观绿地工程或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业绩信息,业绩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业绩的时间须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2)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4)联合体业绩的则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4、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站公布名单为准)。9、具有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28208987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中新知识城规划展示厅二楼208室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 标 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1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十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十、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励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报名期限: 2018-11-19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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