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运河绿道工程、运河绿化景观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运河绿道工程、运河绿化景观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编号: 2101012018122098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运河绿道工程、运河绿化景观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处以 关于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计划函,沈建计函【2018】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2工程规模:运河绿道建设,新建绿道21公里,翻建现有道路3.6公里,面层改造20.5公里。运河绿化景观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对现有绿化进行恢复提升、同时完善运河功能,打造两条特色风光带和游园照明及桥体亮化。
2.3项目总投资:343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运河水系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运河绿道工程、运河绿化景观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5工期要求:两年(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管理;
2、企业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甲级资质;
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咨询经验,并在人员、资金、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2月29日,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16:30前(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1月14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
联 系 人:张正义
电 话:024-22516862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贸中心B座1613
联 系 人: 娄工
电 话:024-88026543-8005
电子邮件:zxgj1234@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22010100100800078
2018年 1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