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信息编号: 291517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工程名称: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019-01-04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JD2019A-005


 公告登记日期


 2019-01-04 16:17:05




 报名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


 张洪荣


 招标联系电话


 0571-64150095




 所属地区


 建德市


 工程分类


 其它




 代理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蓝科萍


 代理联系电话


 0571-64736366
 13868122876




 窗口联系电话


 0571-64780072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杭州运河集团严州古城(梅城)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建德市梅城镇




 法定代表人


 楼烨


 联系地址


 建德市梅城镇开元路8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工程描述

 质量要求


 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及浙江省设计规范或相关标准执行。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结构


 其它




 投资总额(万元)


 5200


 投标保证金(万元)


 30




 工期


 工程建设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企业承包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企业或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企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设计的一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4)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专业类别为设计)。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在建工程合同的开始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承担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且认定为总负责人的业绩。)


 招标内容



 招标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工程概况



 梅城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梅城美丽城镇建设)—城南核心区块历史建筑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建德市梅城镇,主要包括核心区块19幢历史建筑修缮。




 项目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故取消报名环节。




 发包说明


 包工包料总承包




 项目备注



 一、投标说明
 1、参加投标单位需2019年元月24日11:00前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3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上);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未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俞健 0571-64780246 童兰英 0571-64780206 )。投标保证金统一由中国银行建德支行代收,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单位携带汇出银行的受理回单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1楼)中国银行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在相应的标书内。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加上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以备核对。
 单    位: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账    号:372758360980。
   2、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向中国银行建德支行发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中国银行建德支行接通知后通过网上及时、自动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的有效凭证退还;投标人不再需要开具投标保证金退还收据,保证金将不计息;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两个工程,如投标后查实有在建项目将按《建德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建政办函(2010)197号)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故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和公告同时发布,投标单位可在页面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

报名期限: 2019/1/7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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