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物局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二期)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87号) 包头市文物局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二期)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87号)包头市文物局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二期)施工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87号) 2019年01月16日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项目名称: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二期)施工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87号采购目录:工程类\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单位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理注册并入库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证书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需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必须包含壁画、古建筑)。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聘用单位必须为本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所在单位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公布的为准) 4、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施工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2月11日 09: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2日 16:30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获取文件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绿地中央广场B座(招商银行楼上)804A室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4:0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14:0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文物管理处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北大街8号采购人联系人:高星、厍二东采购人联系方式:0472-2989932、0472-8850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绿地中央广场B座(招商银行楼上)804A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020005930902450187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项目负责人:董女士、唐女士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10239904采购文件: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doc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12,131,191.00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6881424工程平米、立米、块、米1.0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文物管理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