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其它 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 2019年01月24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行政区域长洲区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4日 11:07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30预算金额¥197.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梁项目联系电话0774-2031238采购单位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8907747116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32号1栋3单元402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74-203123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WZZC2018-J2-70148-GXT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梁 项目联系电话:0774-20312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梧州市长洲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8907747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74-2031238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新兴二路132号1栋3单元402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WZZC2018-J2-70148-GXTZ)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航宇 联系人: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授权代表: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二、质疑项目名称: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18-J2-70148-GXTZ 收到质疑函时间:2019年1月21日(质疑函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 邮戳日期显示为2019年1月18日) 三、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结合起来,表明该项目采购活动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二(二)关于‘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的规定。 事实依据:1、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发布时间相同,均为2019-01-16 16:44:02 2、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发布时间相同这个事实表明:该项目采购活动未经历“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这个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必经程序。 “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的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中的第3页,虽然标明:“十二、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但事实上“竞争性谈判公告”并没有发布,尤其是在法定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关于指定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的通知》】(桂财采【2016】34号 )】上没有发布。 四、质疑答复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和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的规定。本项目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第十二、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一项内容,我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已向各潜在竞标人发布了更改通知,取消了该项目内容。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 如贵单位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WZZC2018-J2-70148-GXTZ)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航宇 联系人: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授权代表: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二、质疑项目名称:2018年长洲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小街小巷)项目、2018年长洲商贸园区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工程、梧州市东风日产4S店后背边坡绿化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18-J2-70148-GXTZ 收到质疑函时间:2019年1月21日(质疑函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 邮戳日期显示为2019年1月18日) 三、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结合起来,表明该项目采购活动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二(二)关于‘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的规定。 事实依据:1、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发布时间相同,均为2019-01-16 16:44:02 2、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及“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发布时间相同这个事实表明:该项目采购活动未经历“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这个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必经程序。 “推荐竞标单位情况公示”的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中的第3页,虽然标明:“十二、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但事实上“竞争性谈判公告”并没有发布,尤其是在法定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关于指定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的通知》】(桂财采【2016】34号 )】上没有发布。 四、质疑答复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和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的规定。本项目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第十二、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一项内容,我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已向各潜在竞标人发布了更改通知,取消了该项目内容。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 如贵单位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7.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