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269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绿化工程第LH01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绿化工程第LH01施工标段[E3300000007000038002001]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4]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4]69号文(拼宽工程部分经丽开经[2014]63号文批准建设)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第3.3、3.4条本项目不适用)(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2月0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2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2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4日 13: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满足本款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5日 |
报名期限: | 2019/1/25至 2019/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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