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2018年病危桥涵改造、农田建设水源井及河道清淤工程已由濮县水【2019】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2018年病危桥涵改造、农田建设水源井及河道清淤工程 2.2招标编号:ZYZB-[2019]-0113 2.3建设地点:濮阳县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总投资:约1247万元; 2.6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及结余资金工程的监理服务; 施工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施工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项目概况:改建建筑物31座,新打机井180眼及灌区河道清淤工程。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及结余资金工程的监理服务; 施工一标段:改造桥涵8座,新打机95眼,渠村灌区清淤河道; 施工二标段:改造桥涵23座,新打机井85眼,南小堤灌区、王称堌灌区清淤河道。 2.9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要求: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及结余资金工程的监理服务;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本工程一个施工单位仅可以投一个标段。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①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②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5人(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并具有监理人员资格证;③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原始凭证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劳务合同:④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1.4 2015、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5 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至少三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 3.1.6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施工一、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拟派管理人员应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并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③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⑤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原始凭证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劳务合同。 3.2.3 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4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3.2.5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 3.2.6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有跟本项目有关的信息、通知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告知潜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人密切注意网站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2日上午9时00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 监理标段:人民币2000元整; 施工一、二标段:人民币各10万元整;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注:1.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93-3211026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解放路南段96号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81299 地址:濮阳市中房锦绣花园45号办公楼4楼 水行政监督部门:濮阳县水利局 电话:0393-3211610 电子邮箱: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解放路南段96号 邮政编码:4571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