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1月2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品目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石景山区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4: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1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2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2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1日 13:30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一号航天信息大厦10层第一开标室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阚丽丽、郭华项目联系电话010-84217466-8019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8863346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阚丽丽、郭华010-84217466-8019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CEITCL-BJ02-181200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丽丽、郭华 项目联系电话:010-84217466-8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88633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阚丽丽、郭华010-84217466-80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阜石路沿线及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咨询服务;数量:1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以服务冬奥为工作中心,结合阜石路沿线现状的存在问题和重点区域,对阜石路沿线的城市功能和城市景观环境提升提供整体规划咨询。项目应结合2022年冬奥会的召开和首钢工业园区的更新改造,加强冬奥文化元素、首钢文化元素与城市空间景观的融合,打造符合石景山区功能定位和冬奥特色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的整体品质提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廉洁准入证明原件。若当地检察院不再开具,则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加盖公章,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7、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一号航天信息大厦10层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含二维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竖排版本)可不再重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