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3237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桂阳县樟市镇红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工程简介: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阳县樟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桂阳县樟市镇红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2018121302223 ;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18】0234号 ,委托代理编号:GDCZ-2019-01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通过发布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樟市镇红冲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2018121302223 3、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18】0234号 4、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CZ-2019-0102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1.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1.4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指2018年8月-2019年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2投标人必须是桂阳县财政局2016-2019年度限额内(市政公用工程及公路施工及养护工程)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指2018年6月-2018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7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3.8提供由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报告,且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3.9提供桂阳县财政局2016-2019年度限额内(市政公用工程及公路施工及养护工程)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10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3.12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C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和3.5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核验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16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4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阳县樟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9117098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凤娇、李启文 电 话:0735-2333567 地 址: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16室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9/2/19至 201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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