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晋江市标准足球场天然草坪养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9-2021年晋江市标准足球场天然草坪养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02月1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晋江市标准足球场天然草坪养护服务采购品目 采购单位晋江市教育局行政区域晋江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18日 21:5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18日 21:00 至 2019年03月05日 21: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1日 09:00开标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5层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595-85660250采购单位晋江市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5-8566025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5-85762806
受晋江市教育局委托,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82]PC[GK]2019004、2019-2021年晋江市标准足球场天然草坪养护服务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82]PC[GK]2019004
2、项目名称:2019-2021年晋江市标准足球场天然草坪养护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1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否1(批)1,800,000.000018000001800022-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否1(批)1,800,000.0000180000018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五)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车辆、工具和本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岗位人员等,并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如不存在此情形可不提供此说明函。包:2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车辆、工具和本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岗位人员等,并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如不存在此情形可不提供此说明函。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2-18 21: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3-05 21: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3-11 09:00,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5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晋江市教育局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 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8566025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76280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