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井盐作坊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吉成井盐作坊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吉成井盐作坊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发改发[2018]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18] 2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8060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杨家冲上凤岭吉成井。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39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文物保护管理设施1500平方米、文物展示用房及游客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新建巡护道路及车行道路3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2000平方米、旅游公厕200平方米,设立文物保护围栏围墙1000平方米,周边环境绿化打造18000平方米,安装环卫设施及标识系统各一套,同时配套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基础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现场勘察、现状勘察报告、绘制现状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后期服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2月25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173号 邮 编:6430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813-2306633 传 真:0813-220557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28-86094188 传 真:028-8609350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9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