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东环路道路绿化)已由清发改【2017】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清丰县市政园林局现委托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东环路道路绿化) 2、招标编号:pxzx-2019-005 3、建设地址:清丰县城内 4、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清丰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8、工 期:70日历天(其中绿化5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身份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身份证,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有效的身份证,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5、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各具有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需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自成立年份计算); 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文件方式。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2 月26 日— 3 月 4 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工程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93-7260662 地 址:清丰县邮政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70117099 地 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2019年2 月25日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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