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 2019年02月2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8日 10:1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2月28日 09:00至2019年03月06日 16: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00至2019年03月12日 14: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层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层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项目联系电话022-24917977采购单位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唐家口一号楼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15722230105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工 022-24917977
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康泽家园、康泽雅园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JLZG-2019-CS-0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917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嘉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唐家口一号楼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15722230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022-24917977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2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00 至 2019年03月12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9179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网站查询记录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