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
信息编号: 29443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 2019-0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行审批【2018】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C标段约1500万元,D标段约12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3月,竣工日期: 2019年 4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C、D两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所有投标两个标段但不得兼中。招标内容如下:

C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工农路南路分车带提升工程,估算造价约为15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D标段:施工图所示的花园路增绿工程、南郊路增绿工程、跃龙南路提升改造工程,估算造价约为12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8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6日至 2019 年 3 月8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C、D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五山地区整体杆线迁改、道路改造(含慢行系统及零星地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行审批【2018】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C标段约1500万元,D标段约12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3月,竣工日期: 2019年 4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C、D两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所有投标两个标段但不得兼中。招标内容如下:

C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工农路南路分车带提升工程,估算造价约为15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D标段:施工图所示的花园路增绿工程、南郊路增绿工程、跃龙南路提升改造工程,估算造价约为12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8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014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6日至 2019 年 3 月8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名期限: 2019/3/1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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