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年03月04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品目 采购单位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19年03月04日 12:0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9:00至2019年03月08日 05: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8楼80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18日 03:30至2019年03月18日 03: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安康学院隔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18日 0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安康学院隔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佩项目联系电话13299157000采购单位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宁陕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9153130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8楼8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99157000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宁陕县-2019-00002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 联系人:贺锦 电话:1350915313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8楼802室 联系人:张佩 电话:1329915700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11 项目概况: 宁陕县政府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95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③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④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04 09:00:00至2019-03-0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8楼802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详见招标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8 15: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安康学院隔壁)1 3、开标时间:2019-03-18 15: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安康学院隔壁)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99157000 2、开户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康江北支行 4、账 号:260 706 060 920 004 538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