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4577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壶镇东南入口工程EPC总承包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壶镇东南入口工程已由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以壶政投〔2019〕6号、壶政投〔2019〕7号及壶政投〔2019〕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需资金由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壶镇东南入口工程位于缙云县壶镇镇,本项目分三部分组成:(1)壶镇35省道连接线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为新建二段道路,其中一条为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接石龙路南延一期道路,南至高速公路引线,长185米,宽32米。另一段为东西向的城市主干路(规划中的35省道),东接石龙路,西接高速公路引线。长343.53米,宽23.5米。道路均为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线、景观绿化、亮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费用约979万元。 (2)壶镇石龙路南延工程(一期)为新建道路项目,道路全长444.436米,宽度32米。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暖通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线、景观绿化、亮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工程费用约1346万元。 (3)壶镇东南入口形象工程,建设地点为壶镇新和村,打造壶镇历史文化古镇元素,建设景观雕塑、绿色小品、灯光亮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费用约1200万元,其中雕塑约350万元(含勘察设计费)。 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及红线图 工程建安费用约3525万元,壶镇东南入口形象工程勘测设计费固定为3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壶镇东南入口工程中三个项目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直至整个项目的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和技术服务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壶镇东南入口形象工程的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等】。 壶镇35省道连接线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为新建二段道路和壶镇石龙路南延工程(一期)为新建道路项目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图纸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必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企业法人、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9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jy.lssggzy.com/jyweb/)上下载招标文件 。 4.2 参加投标单位需在2019年3月26日09:00前向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柒拾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 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810101040015907 投标人应以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年度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jy.lssggzy.com/jy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安居西路89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邮 编: 321400 邮 编: 323000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 系 人: 郭玲玲、瞿庆荷 电 话: 3018078 电 话: 0578-2139703 传真:2152625 2019 年 3 月 4 日 |
报名期限: | 2019/3/4至 20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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