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920190003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东路(新东路口到河南涌段)景观提升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3-11 18: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511.43 万元 | 本次招标面积: | 平方米 |
计划总投资: | 623.4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路缘石并更换花岗岩路沿石1615米,铺设花岗岩人行道197平方米,设置雕塑小品20个,堆砌石假山20座;清除地被植物7700平方米,砍伐乔木180株,迁移乔木326株,栽植朴树、红果冬青等乔木22株,栽植矮化进口大红花色带1654平方米、大红海棠等时花2385平方米,铺种草皮3929平方米;安装常规照明灯51套、设置落地式配电箱1台、砌筑井5座、铺设电缆1080米、电缆保护官1130米、塑料给水管2286米、排水管1988米,设置生态草沟1680米、雨水口34座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无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为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等级职称证书。 3、根据深府[2015]73号文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