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世纪广场绿化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07
摘要:本公告受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邢台新世纪广场绿化养护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邢台-清河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HBJX-2019CJ-009,招标文件售价:0,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JX-2019CJ-00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泰山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焦珍存 0319-829183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博0318-5230900 采购预算金额:304950.81 采购用途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etail#招标文件公告审核表#_#jpg#_#5a86ed18-60c3-45ba-8aaf-7b3b64825b20@_@03.04清河县新世纪广场绿化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_#doc#_#7caf15a1-d27b-48a9-abc9-4accec4b7710@_@竞争性磋商公告#_#jpg#_#8fb11b4d-44c7-4b30-8457-d5f6d9ffba6d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或绿化等相关描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专业需为园林或绿化)及劳动合同;4、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3-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3-13 时刻说明:每天08: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8 14:00 开标时间:2019-03-18 14:00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格,保栽保活管护1年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9-5230900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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