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宋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绿化工程二标段 [武进]宋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绿化工程二标段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宋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编号为:常经发审[2019]48号、批文名称: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宋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宋剑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绿化工程二标段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
2.1.2建设规模:市政道路路灯项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及大型土石方,园建、绿化等占地约20.79公顷。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1203.16366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04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07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申报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格)。本项目要求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为准,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备注:园林绿化技术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建过单个工程造价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含居住区绿化、生产绿化、河道整治工程绿化等)。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03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费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昊丰润全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丰乐公
寓19幢乙单元02铺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 惟 联 系 人: 王燕芬
电 话:0519-88701619 电 话: 0519-8333973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03 月 14 日
十、友情提醒
10.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2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4投标人相关资料须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进行备案,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以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账号:32001626759052503209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贰拾肆 万元。
(3)报名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 5.0企业诚信库)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三种:①建行网银支付;②他行网银支付;③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途栏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订单号。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武进区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
(4)为进一步方便投标人、保证投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回单背面注明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由招标人收取后统一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开具保证金缴纳清单,不再单独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5)第一次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登记备案。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4、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和常建[2014]100号通知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六)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七)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建过单个工程造价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含居住区绿化、生产绿化、河道整治工程绿化等)。
备注:(1)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工程造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则必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建设单位共同出具的能够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一下证明材料:
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可以不提供原件):
(1)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原件);
(2)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
(3)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建设单位共同出具的能够反映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如有)
(5)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如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中选择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有且只能链接一项业绩),未建立链接或链接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链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均视为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4.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4.1.1、a.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b.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1.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1.3、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视同为原件);
4.1.4、外市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提供《企业信用承诺书》(常州本市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详见附件四)。
4.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
4.2.1、企业营业执照。
4.2.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2.3、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如有)
4.2.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如有)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8年 12 月至2019年 02 月。(如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4.2.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要求:
① 以上4.1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
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② 以上4.2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 投标单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
诚信库”中的信息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并在有效期内。如企业诚信库中资格审查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为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原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抽签入围单位在抽签入围确定后签到,同时抽签入围单位的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抽签入围确定后一次性递交,后续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依据。
⑦ 投标人务必及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
业诚信库”内完善相关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信息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③从社保机构或网上自助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应携带CA密钥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单位需远程解密,开标时进行远程同步解密。远程解密的投标单位必须在现场解密完成后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9年 03 月 26 日 09:00 。
5.2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 309 室。
六、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备注:
7.1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7.2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7.3本工程由于软件模块限定,评分办法以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以招标公告附件要求为准。
7.4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7.5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7.6本工程图纸由 江苏天正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附件三:
评 标 细 则
当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单位≤20 家时,按“江苏省网上开标评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版块所示序号作为每个投标单位的对应序号,直接进入开标程序;当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单位>20 家时,按“江苏省网上开标评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版块所示序号作为每个投标单位的对应序号,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0 家单位进入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一、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商务标评审(100分)
第一步: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J=(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是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
23%、24%、25%、26%、27%、28%、29%、30%、31%、32%共10个数值。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元。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注: ①(不含C值)B值的抽取:以“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中该项目开标记录表上所示序号作为各投标单位的抽取号码。B值由招标人代表在B值抽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B值。
②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④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第二步:以经评审的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每偏离1%,减扣一定的分值(0.5、0.6、0.7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偏离扣分值仅抽取一次,正负偏离扣分值相同。
第三步: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打分,扣分分值不封顶。(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细则见附件)
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
第四步:投标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扣分值
注: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和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法如下:
①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招标人代表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用人工方式随机抽取两个投标人;
②随机抽取的两个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填写相关内容制作纸签。所有纸签制作完成后,这两个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批放入抽签箱内;
③招标人代表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别随机抽取数值,并作好记录,所有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各类抽签值。
④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⑤招标人一概不予受理涉及投标单位离开开标会议室导致其未能参加系数抽取等情况的任何异议。
三、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四、定标办法
1、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单位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最高得分的投标单位进行抽签。先抽顺序签,按所抽顺序签由小到大的顺序再抽“有”“无”签,抽到“有”的投标单位即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时,只能选择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中标,中标金额小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失效,该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评标细则使用说明: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2)清标; 3)商务标评审;4)汇总得分;5)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办法
为保证投标报价(子目)的合理性,防止恶意不平衡报价,对不合理投标报价(子目)进行扣分,累计扣分值不封顶。具体办法为:
(一)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采用Excel或jsbf格式)
(二)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
(三)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或总措施费)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J0):
J0=[K0×55%+(S1+S2+S3)/3×45%]×(1-F)
其中:K0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或总措施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或总措施费)的最高价S1、中间价S2、次低价S3,F下浮系数;
中间价按有效投标人总数计算,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奇数取中间值;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偶数按投标人总数除以2的数值,按从高到低排序计取。次低价按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计取第二名的价格。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中,提取投标报价的每个子目综合单价为最高价、中间价、次低价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合成;
上述方案中,S1、S2、S3如超过K0值的均剔除,以K0进入合成。
F值为35%,总措施费的F值为45%。
(四)不平衡报价分析:
1.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金额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A0=(J0-S)/J0×100;
2.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比较,B0=(S-K0)/K0×100;
3.将投标人总措施费(S)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C0=(J0-S)/J0*100。
(五)投标人每个子目的A0、B0、C0值必须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按如下表规定的数值扣分。
A0值
A0≤6
6<A0≤10
10<A0≤15
15<A0≤20
20<A0≤25
25<A0≤30
30<A0
扣
0
0.02
0.1
0.5
1
2
5
B0值
B0≤0
0<B0≤6
6<B0≤10
10<B0≤15
15<B0≤20
20<B0
扣
0
0.5
1
2
5
10
C0值
C0≤40
40<C0≤50
50<C0≤60
60<C0≤70
70<C0
扣
0
1
2
4
5
注: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都不改变J0值的结果。
附件四:
企业信用承诺书
进常施工企业
名 称(盖章)
进常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近三年内,该企业信用情况
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
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近三年内,该项目负责人信用情况
有无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
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和个人承诺
上述填写内容完全真实有效,若有瞒报或弄虚作假行为,企业一年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进常承接工程施工任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进常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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