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543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洛阳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渠滨路、沙沟路路灯工程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南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渠滨路、沙沟路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16 摘要:本公告受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渠滨路、沙沟路路灯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NTYLY-2019-13,招标文件售价: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渠滨路、沙沟路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渠滨路、沙沟路路灯工程 二、采购编号:HNTYLY-2019-1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2225042.65元 四、竞争性磋商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内容包含道路照明系统,包括路灯布置、电缆敷设、供电电源、控制系统及接地与保护、电缆保护管及道路的破除及恢复。灯具采用单臂路灯,灯具安装高度10米,路灯间距60米左右,转弯处适当加密,个别适当调整。光源选用LED-180W路灯。 2、磋商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本次磋商共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伊滨区寇店镇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日历天数) 6、质保期:1年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核心产品道路灯、观景灯等内容。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及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磋商开启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主要是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0、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八、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在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写字楼2503室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伊滨区寇店镇正大路1号 联系人:宫女士 电 话:0379-6018030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896006 邮 箱:hntyly888@163.com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
报名期限: | 2019/3/18至 2019/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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