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
信息编号: 295445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 2019-03-18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01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5]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

投资约475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经甲方初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扣除核减工程量),管养两年后且完成审计,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8日 09:00至2019年03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豫区豫新小学(幼儿园)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5]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

投资约475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经甲方初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扣除核减工程量),管养两年后且完成审计,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豫新小学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8日 09:00至2019年03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9/3/18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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