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绿化养护管理工程采购公告 2019年绿化养护管理工程采购公告坛政采公[2019]0015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2019年绿化养护管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15号
三、项目预算:160万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四、项目控制价:141.94万元/年(其中暂估价18.32万元/年,暂估价:用于招标人付费的苗木补植、核增面积的管养、考核奖励金等项目使用),养护期暂定三年。其中本次项目养护费最高限价为123.62万元/年(不含暂估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控制价或养护费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简要说明
分部分项序号
工程内容
绿地等级
范围
长度
规模
采购最高限价
(元/年)
养护费(元/年)
暂估价(元/年)
1
观云路绿化养护
详见情况清单
东进村至致和村道路工程D线(含绿化养护及绿化保洁)
2.379KM
41870M2
230285
34542.75
2
访仙路一期绿化养护
东进村至致和村道路工程A线(含绿化养护及绿化保洁)
6.089KM
123903M2
991224
148683.6
3
道路保洁
道路长度27.1公里
8.468公里
27.1公里
197830
/
备注:合同为1+1+1
养护内容包括:(1)养护区内卫生保洁;(2)绿地养护必须达到附件材料中的质量要求;(3)巡查上报园林设施维护修理情况;(4)现场垃圾箱的看护、清洗、垃圾清理;(5)苗木补植(以现场情况及招标人指令为准);(6)管护质量要求:植物保存率100%;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后合同价(中标养护费+暂估价)内,不另行结算。养护期限暂定3年,养护自2019年5月1日起(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可自动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自动顺延两次。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现场查看,根据养护标准对标段内苗木现状进行自行评估,若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无异议的视同认同标段内苗木现状符合养护标准且完好率达100%。
若有因度假区建设的需要招标人自行补植的绿化,招标人仅负责补植,所有养护工作均由中标方承担(其费用已包含在养护费中,不再另行结算),请报价时充分考虑该部分因素。
遇到台风、雨雪干旱等灾难性天气时,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组织抢险救灾,有敷衍塞责(如不接电话、擅自离开岗位等)和抢险不力(抢险人员、各类机械、材料的组织严重不足的,缺乏安排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扣所有保证金,同时由中标单位承担损失。请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类灾害(如雪灾、台风、水灾等)可能产生的费用。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苗木损失,经招标人确认确属中标单位尽责的,中标单位无需承担补植任务和补植费用(高温天气不在考虑范围内,植物失水造成的死亡其补植工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道路保洁:道路的长度是27.1公里,道路保洁是机械清扫,每条道路一次清扫来回,每天清扫两次。(其中访仙路和观云路道路保洁由2019年7月1日开始)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内容(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职称无法反映园林类专业,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承接过公园或开放式景观绿地或城市道路绿地在管或竣工的绿化养护业绩(单项合同面积在80000m2(含)以上;以上绿化养护业绩不含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高速公路绿化、乡村道路绿化及山林绿化);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为准)、绿化养护项目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指标的,则提供业绩甲方盖章确认的证明)、付款发票复印件(或不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的需提供甲方盖章的管养期内质量合格的证明原件;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名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报名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年3月27日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4月16日下午13:3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下午14: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靳女士;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下午14:0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曹香香 联系电:82892902
十二、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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