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浠水县清泉镇机余线道路绿化工程 浠水县清泉镇机余线道路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2019-03-2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浠水县清泉镇机余线道路绿化工程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机余线道路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XSCG201903220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 期:60天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湖北省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100%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采购预算:约 150万元(以最高限价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等涉及绿化内容;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本项目负责人为公司在职人员,本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八、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综合通知】中[网员征集通知]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系列操作。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
2、领取时间: 2019年 3月 23日至 2019 年 3月 29日23:59分。
3、领取地点: 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下载领取。
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下午14:30至15:00时止。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二、磋商开始时间:2019 年 4 月 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三、磋商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五、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按清单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养护期为1年,(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养护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后进入结算审计后支付余下的20%。
采购单位: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丽文大道287号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联系人: 饶先生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13508656481 电话:0713-4435999/13807255758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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