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3月27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8: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3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2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预算金额¥240.29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隗工项目联系电话89313565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中路3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湛 69351315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隗工 89313565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隗工 项目联系电话:893135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
地址:房山区良乡中路39号 联系方式:周湛 69351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隗工 893135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常庄村常舜嘉苑住宅小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9]140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2.2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2?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它职务;2.4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3月1日至 2019年2月28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5 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6 与招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不准投标报名;2.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如报名单位7家以内(含)采用资格后审;如超过7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备注:1、 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企业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城市园林绿化外地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查验后返还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时间内报名及领取文件【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