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6980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苏州第一批绿化养护K10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关于第一批绿化养护K10标段的招标公告 2019-03-28 摘要:本公告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第一批绿化养护K10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江,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招标编号:SZHX2019-WJ-G-003,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委托,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其拟采购第一批绿化养护K10标段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HX2019-WJ-G-0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第一批绿化养护K10标段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186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1860000.00元) 4、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具备应急抢险机制与能力,按 110 联动要求,能在出 险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 2、绿化养护要求:详见附件 3、果岭草(补播了黑麦草)全年养护管理要求:详见附件 4、草花(根据标段实际需要) 4.1草花养护及种植要求:详见附件 4.2草花更换作业及流程:详见附件 5、行道树养护要求:详见附件 6、①本项目最低养护配置人数21人(非超龄人员,男女不限),含1名项目经理。 7、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设备及车辆要求 巡视汽车 车龄5年以内或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发动机排量必须在1.4-2.0之间5座机动车,不得套用上述车辆) 2 辆 注:①巡视汽车需纳入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 GPS(安装 GPS 费及管理用由甲方承担);②洒水车、清运卡车经甲方审核需要求车身喷漆见新的以及巡视汽车须喷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字样,中标单位要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中标单位应使用雨井水、河湖水等灌溉,严禁使用消防栓自来水,一经发现,所有后果及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17:30(北京时间)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17:30(北京时间) 3、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15517039 ,QQ号:1059989488。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24日13:00(北京时间)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房仁珺 15806200810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六、纸本投标文件 1、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分项表; (商务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制作,必须满足评标要求。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格式及内容。纸本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注: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并装袋密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商务标》一份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即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在开标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负责检查纸本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纸本投标文件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网上投标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第14点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进行制作。 八、本次招标针对询问采取网上答复方式,投标人应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答复。 九、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根据以下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服务费金额为:¥24460.00元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缴纳办法: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开户行:89060154800000123 缴纳办法: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方式,于交纳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中标的,当场退回。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十二、现场踏勘: 1、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单位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陈全超 联系电话:0512-63913053 地址:吴江区庞金路2599号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联系人:房仁珺/陈宗婷 电话:15806200810、15162413013 传真:68700399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四、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单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27日 |
报名期限: | 2019/3/28至 2019/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