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植被恢复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植被恢复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01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植被恢复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植被恢复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备字[2019]01918号 采购文件编号: HCNMG2019-1912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附件材料1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高台管理站植被恢复项目Ⅰ1详见招标文件1,930,0002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高台管理站植被恢复项目Ⅱ1详见招标文件700,000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井儿沟管理站植被恢复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742,0004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彦沟管理站植被恢复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1,628,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涵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并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实力,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0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00时,下午 3:00— 5:00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相关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实力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外,还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2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4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路33号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路33号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写字楼10号楼12楼邮政编码:010020联 系 人:周旭联系电话:15754851793投标保证金账户1、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财富港支行账 号:15050170664200000152 2、账户名称:开 户 行:账 号: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路33号新建东街288号邮政编码:010010联 系 人:冀波联系电话:0471-2282418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