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765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河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绿化工程 |
工程简介: |
辽河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绿化工程招标代码:04272019120011 建筑工程| 1、辽河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双区发改发[2016]99号),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估算价为125万元。 3、建设地点:辽河新城示范场路西,城北街北。 4、招标范围:辽河新城消防站院内及院外绿化地换填种植土,移植、种植树木,养护等,台式变压器周围铺红色混凝土砖及停车场铺嵌草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并为本企业注册的员工。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凡有意投标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3日至 2019年4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信用报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4段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86)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资格审查合格后持《资格报名确认函》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于2019年4月3日至 2019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2019年4月22日15: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4段一楼开标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招标人: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联系人: 于昊龙联系电话: 0427-2360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联 系 人:吴崎、王志宇联 系 电 话:0417-3355061、3355086传 真:0417-3355093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
报名期限: | 2019/4/4至 20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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