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8053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核准LSX-190326-0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7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3.1.2.具备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外埠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施工企业提供)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 联 系 人:刘申峰 邮 箱:hbjxzbgs@126.com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报名期限: | 2019/4/10至 201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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