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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98106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武夷新区云谷小区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夷新区云谷小区水系景观工程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以南发改新【2015】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武夷新区云谷小区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

2.1.3建设规模:武夷新区云谷小区水系景观工程,项目起于纬一路南侧,至南林大道,全长约1.8公里,包括景观绿化、夜景景观以及休闲、文化等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500万元。

2.1.4计划工期: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65  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

①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成果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要求:365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业主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武夷新区云谷小区水系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设计工作范围包含: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等专业的施工。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甲供)的采购和保管。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3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除外;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完成过下述任意一项定义的业绩:

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其中绿化景观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或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

②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其中绿化景观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其中绿化景观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或绿化景观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7其他资格要求:企业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

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

视为无效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15日23时59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于2019年4月15日23时59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年5月7日0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同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10701100038002 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于本招标项目,应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的要求。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若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若开标当日《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赤岸统建房19号楼

电  话:0599-8292103

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1号

邮  编:354200

电  话:0599-5821965  

传  真:0599-5827965

联系人:刘女士、蔡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阳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4052  6861  0088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夷新区分局

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赤岸统建房15号楼

联系电话: 0599-5671625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报名期限: 2019-4-10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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