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路、经十路、纬四路、纬六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九路、经十路、纬四路、纬六路道路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邗发改投(2018)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锦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区新城西片区 2.2工程规模:经九路:北起平山堂西路、南至扬冶路,全长1280.95m,道路宽度28m;经十路:北起平山堂西路、南至怡扬西路,全长417.616m,道路宽度24m;纬四路:西起经十路、东至蜀岗路,全长284.885m,道路宽度22m;纬六路:西起真州路、东至蜀岗路,全长1057.032m,道路宽度28m。 2.3招标范围:经九路、经十路、纬四路、纬六路道路工程的道路、雨污水、桥梁、交通设施、绿化、综合管线、强电管网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10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价约8735万元,监理合同价约11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 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 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满足扬建工(2014)8号文的规定; 3.10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投标人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评标细则投标报价35分,监理大纲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总监答辩5分,总监素质7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18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满分为100分。 5.投标登记 5.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6日。 5.2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6.资格审查 6.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0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4月22日09: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2019年3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7)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满足扬建工(2014)8号文的规定;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时间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建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报名;(9)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换取收据的;(10)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12)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锦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 人:田明姣 电话:电话:0514-8082067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