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8427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衡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衡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人招标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编号:(2019)08号核准,招标人为衡阳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衡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投资人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人招标 2、招标范围:项目投资人 3、项目地点:衡阳县 4、合作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起5年,其中建设期2年,管护期3年。 5、合作模式:按照招标人主导,投资人投资的原则,由投资人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或在招标人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投向: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29423.57万元。资金投向主要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按照项目投入和产出一致性原则,投资人应将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融资平台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各类主体垫付的纳入本项目的项目资金支出回拨至上述相关主体(具体金额以审计部门认定金额为准);二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由投资人自主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 7、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开发、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和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2020 年第一期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衡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本项目在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及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方面开展。 1)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共计 967.7884 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实施水田开发 164.8397 公顷,旱改水 262.7438 公顷,旱土开发 540.2049 公顷;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793.7034公顷(其中水田 136.5191 公顷、旱改水 217.7703 公顷、旱土439.414 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对 53.516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48.165 公顷。 二、项目投资回报 1、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由项目经营收益和财政“以奖代补”的奖补收益组成,具体以投资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的产业扶贫示范项目经营收益由投资人自主核算和管理。 3、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节余指标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项目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项目实施及各方职责 (一)项目实施:由投资人在衡阳县范围内成立项目部或组建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报备。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县国土资源局为本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提出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方案或预算调整建议方案;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办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与项目投资人结算手续。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公安局、县监察委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局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能为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三)投资人职责 1、筹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 2、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 3、组织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4、组织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5、组织项目的工程验收,协助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完成行政验收。 6、负责组织资料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耕地指标确认和补充耕地项目网上报备,取得耕地指标确认书和耕地指标报备号。 7、负责落实开发后耕地的培育和产业种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RMB¥:8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9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七、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衡阳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9754281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 系 人:刘先生、罗女士 电 话:18674742880、17707343674 |
报名期限: | 2019/4/12至 2019/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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